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

 

无障碍社会, 由平等开始

目录



简介

参考资料

公众教育活动概览(2011/12年度)

公众教育活动概览(2010/11年度)

公众教育活动概览(2009/10年度)

 

简介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PDF格式)自2008年8月3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公约的宗旨是促进、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士能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促进对残疾人士固有尊严的尊重。残疾人士包括肢体、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长期损伤的人,这些损伤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可能阻碍残疾人士在与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

作为香港的一份子,我们当然有责任履行公约的内容。劳工及福利局现正透过一连串的公众教育和推广活动,鼓励社会各界与政府共同实践公约,合力创造一个无障碍的社会,让残疾人士能平等地追求自己的生活,不受歧视,充分融入社区。

香港特区根据公约撰写的首份报告,已于2010年纳入中国的首次综合报告,并提交联合国审议。



返回目录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就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提交的首份报告(PDF格式)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