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人士的误解

2018年3月4日

在香港受到歧视的人士当中,领取综援人士不幸往往首当其冲。在过往,当我在电台节目谈到应如何利用综援协助有经济需要的家庭时,往往都会招来大量的批评。在今年2月28日,当财政司司长公布来年度《财政预算案》,及如何与巿民「关爱共享」,其中包括了退税、差饷减免,及给予领取综援、高龄津贴、长者生活津贴或伤残津贴、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及鼓励就业交通津贴的人士,额外两个月的标准金额或津贴时,社会上便出现了声音批评「无工作领综援的人获得厚待」。我真希望社会人士能用少少时间,对综援制度有多一点认识,便少一分误解。

数年前,在网上及WhatsApp中疯传一个虚构个案,将综援人士所领取的每月金额,加上很多他们都没有资格领取的其他福利,让人以为综援人士每月都获数以万元计的援助金。传播这些讯息的人士,有些信以为真,有人半信半疑,只有极少数认识综援制度的人,才不会再将讯息传开去,会花时间用心去解释或指正的便更少了。所以,大多数人的心中便有很多误解。由于综援制度实际上很复杂,就算是一般社工,若工作与申领综援没有直接关系,可能都只知道一个大概,故此我亦只能在网志作简短的讨论,以释部分疑惑。

希望大家可以用一分钟看一看以下图表:

2017年12月31日领取综援人士的分布

受助人组别 人数 百分率
60岁或以上长者 167 335 49.7%
儿童(健全+残疾) 68 363 20.3%
健康欠佳、残疾成人 51 442 15.3%
单亲/照顾家庭人士 34 911 10.4%
其他健全成人 14 522 4.3%
其他 108 0.05%
总数 336 681

事实上,半数领取综援的人士是长者,其次是儿童(20%)、残疾人士(15%)、单亲或要照顾家中老弱人士(10%),而其他健全成人只占4.3%。简单来说,《财政预算案》给予领取综援人士额外两个月的标准金额,受助最多的是长者、儿童、残疾人士或需照顾他们的成人。若以金额计算,受助最多的都是长者与残疾人士(6,570至11,860元,视乎身体状况或残疾程度),最少的是健全成人(3,520至4,910元,视乎家庭人数)。

不少人都认为领取综援的人士没有工作,甚至有不少人认为要领取综援便不能工作。事实上,大部分领取综援的人士都可能是因年纪(太大或年幼)或身体状况(如残疾)而不能工作,而不少领取综援的人士(主要是健全成人)都有工作,亦可保留全部或部分收入(视乎收入水平)。大家可以想像,若是一个单身成人,每月只领取4,785元的综援(标准金额加租金津贴),要在香港过一个基本的生活,便只有真的很基本了。

当然,领取综援的人数达30多万,当中或会有滥用者,所以大家才会间中在新闻听到一些法庭检控个案。不幸的是,这些极少数的个案,在坊间一传十、十传百、百传万,很多人便会听过一个甚至数个滥用个案。当大家都不太认识综援制度,但谈起来又似大家都听过类似个案,便感觉以为十分多人滥用综援了。

综援计划的目的,是以入息补助方法,为那些在经济上无法自给的人士提供安全网,使他们的入息达到一定水平,以应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以今个财政年度的财政盈余水平,亦让社会上这些无法自给的人士,共享成果,不是应该吗?当然,在《财政预算案》中,有部分香港人未能分享成果。所以财政司司长要叮嘱我作为关爱基金专责小组主席,为部分没有收入或是收入不高的人士,而又未获《财政预算案》的措施复盖的市民,设计及推行一个「关爱共享」的项目,透过关爱基金发放。听取及研究各界人士有关的建议,便是我现在要做的工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