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看对选择在粤养老香港长者的支援

2019年2月24日

前言

在国家刚公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虽然在第八章第六节中,只有约280个字是涉及社会福利,当中每一句都包含了不少重要未来发展的方向。我今天在这里只谈谈其中一个重点:养老的议题。

是「在粤」而非「回粤」

在《纲要》中提到「为港澳居民在广东养老创造便利条件」,这引来一些讨论是否应该「鼓励」港人回广东养老。虽然在香港这个议题已经讨论了超过四分一个世纪,当中有赞成亦有反对,但《纲要》基本上没有提到这个议题。《纲要》既没有提到「鼓励」,而所选择的字眼是「在广东」而非「回广东」,在意义上和在政策上,两者有很大的分别。当然,若我们能为在广东养老创造便利条件,有部分香港人或会选择回广东养老,不过这纯属他们的选择。

『Aging in Place』

在安老政策原则中,英文的Aging in Place,既指「居家安老」,亦指「原社区养老」或是内地及台湾用语「在地安养」,意思都是「在熟悉环境中安享晚年」。

对于劳福局来说,我们特别关注到现时于广东长期生活的香港居民,尤其是长者。根据政府统计处于2016年的估算数字,在广东省逗留6个月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人数有53万,当中有7.7万为65岁或以上。我们要达致「在熟悉环境中安享晚年」,便应考虑如何协助这些生活在广东省的长者可以获得所需的安老服务。

现时有两间香港非政府机构扮演了先行者的角色,分别在深圳和肇庆营办了两间安老院舍,即由香港复康会在深圳营办的「香港赛马会深圳复康会颐康院」,及由伸手助人协会在肇庆营办的「香港赛马会伸手助人肇庆护老颐养院」,前者于2006年投入服务;后者更早于2001年已开始投入服务。

社会福利署(社署)自2014年6月开始推行广东院舍住宿照顾服务试验计划(试验计划),让正在轮候香港资助护理安老宿位的长者自愿选择入住这两间由香港非政府机构营办的院舍。参与试验计划的长者的住宿费用全数由政府资助。

试验计划自推行以来运作畅顺,入住长者普遍满意两间院舍所提供的居住环境和服务,入住院舍的长者人数亦稳定增长。截至2018年12月底,先后共有209名长者曾参加试验计划。政府亦已在2017年1月宣布延续试验计划3年。

当然,大家或许留意到参加上述试验计划的长者,都是「回粤」而非「在粤」,亦未达致「在熟悉环境中安享晚年」。我们未来要探讨的便是如何为原已定居于广东的香港永久居民,毋须「回港」才能接受安老服务,而可以选择「在粤」接受符合香港安老服务标准的服务。

「提高香港长者社会保障措施的可携性」

要协助「在粤」的香港永久居民能「居家安老」或是「在熟悉环境中安享晚年」,便要考虑如何达致《纲要》的「提高香港长者社会保障措施的可携性」。在「可携」的现金援助方面,政府现时透过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和广东计划/福建计划分别向合资格长者发放综援和高龄津贴。

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早在1997年4 月于广东推出,并在2005年8月扩展至福建。计划容许在香港领取综援不少于一年的长者,如选择到广东或福建养老,可继续领取每月的综援标准金额及每年一次的长期个案补助金。截至2019年1月底,养老计划的受助长者约共有1 200名,其中广东约占1 100人。

广东计划在2013年10月推出,福建计划则在2018年4月推出,分别让移居广东及福建的合资格香港长者无须每年返港,可继续领取高龄津贴( 俗称「生果金」,现时每月1,385港元)。截至2019年1月底,广东计划约有16 800人受惠。福建计划则约有1 500人受惠。

为进一步加强对有关长者的支援,行政长官在去年10月的施政报告中已公布将长者生活津贴扩展至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向合资格长者每月发放普通长者生活津贴(现时每月2,675元)或高额长者生活津贴(现时每月3,585元),新措施预计最快会在2020年初推出。根据初步估算,此措施将惠及约 25 000人。

不论是在推行上述「可携」的「生果金」或是当明年推行「可携」的长者生活津贴时,在首年都可以容让「在粤」符合相关资格及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长者申请。

结语

《纲要》提出的未来发展方向,要容让港人在粤养老,便要探讨如何创造有利条件。与此同时,亦要着重三大原则:一是「在熟悉环境中安享晚年」;二是「自由选择」;三是「服务质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