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与失业

2020年4月26日

前言

还记得多年前,我还是立法会议员的时候,在一个电台节目中讲解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如何帮助低收入及失业人士时,据电台节目监制说,绝大部分的来电都是批评我鼓励香港人申领综援,破坏香港的自力更生基本价值,要向政府索取福利;回到办公室,有电话录音更用恶意咒诅言辞批评我「要令香港沉沦」。当年,就算提出对有经济需要的人提供援助,都会受到严厉批评。

综援的社会功能

综援计划之所谓「综合援助」,是将1993年前的多项「公共援助」计划(公援)整合,为不同情况下(退休、失业、残疾等)收入未足以在香港过一个基本生活水平的人士及其家庭,提供现金的援助。这是给予香港居民的一个安全网,亦是香港作为一个相对富裕社会的应有之义。当然,每一个人都有责任自力更生,更要为不可预期的逆境未雨绸缪。不过,在现时的经济大环境,并不是凭个人力量就可扭转逆境。这就是在此艰难的时刻,综援更应发挥其安全网的功能。

综援的基本家庭理念

一家人互助互爱,是香港传统的核心价值之一,亦是制定社会政策的核心一环,更是综援制度中不可或缺的元素。在过往不同的政策(退休、失业、残疾等)讨论中,有不少的倡议要求个人可以独立申请综援。到今天,政府仍是严守家庭为本的政策原则;当然在特殊情况下,社会福利署署长可以行使其酌情权。不少研究和分析都指出,现代的家庭面对多重压力,功能不断被削弱。正是如此,我们更要支援家庭,让其在可能范围内发挥其功能,而非以社会取代家庭的功能。

一些对综援的误解

有不少人以为领取综援便不能工作,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只要收入不足以应付基本的生活需要,以及可动用资产不超过上限,便可以申领综援。举列来说,一个4人家庭,视乎组合,平均需要约16,000元才能满足基本生活所需,若家中收入低于16,000元都可以申领综援。近日亦听到另一个错误的说法指,若家中有人有工作便不能申领综援。当然,若以上例子的4人家庭,本来有两人工作,但其中一人失业,而另一人月入20,000元便不能申领综援;但若其收入只有12,000元,这个家庭仍可申领综援;而且在综援中有收入豁免计算,现时最高为2,500元。如上例中:收入为12,000元,总需要 为16,000元,便可领取6,500元(16,000 – 12,000 + 2,500)综援资助。

失业综援

为协助受到失业影响,而令家庭收入下降至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人士,不论是从公援至综援,都是这个制度的功能。在早期,这更是主要功能之一;只因人口高龄化,今天过半数领取综援的都是年长人士。在2003年9月,失业综援个案为51 372宗,是历史的高峰,随后逐步减少,到2008年10月降至31 000宗。 2008年金融海啸,香港失业增加,失业综援个案数字回升,到2009年8月升至34 266宗,之后便逐步回落。约10年后,到2019年3月下降至11 696宗,亦是1996年7月以来最低的数字。然而,中美贸易纠纷、社会事件、疫情发展等,令香港的失业率由去年初的2.8%,攀升至今年第一季的4.2%:同步地,失业综援个案亦上升至今年3月的14 647宗,一年内增加了25%。

结语

上述有关失业综援个案在过往20多年的变化,都反映一个事实,综援在香港经济多年来的起伏中,发挥了其安全网的功能。单是今年3月的失业综援申请宗数(1 821宗),相对2月(724宗)已增加了一倍半(151.5%)!

或许有人说「有手有脚、有骨气」不申领综援,但领取综援的朋友同样「有手有脚、有骨气」,更是能屈能伸,大部分领取失业综援的家庭都只是短暂需要社会的支援,渡过难关,便能自力更生。在这个艰难时刻,是社会伸出援手的时候,为有经济需要的家庭提供所需现金支援。

为了让更多失业人士可以获得支援,政府由今年6月开始透过综援系统提供具时限(为期6个月)的「失业支援计划」。在这个「失业支援计划」下,健全人士的资产上限加倍,以一个4人的健全人士住户的限额为例,便由88,000元增加一倍至176,000元。自住物业会获暂时豁免纳入资产审查。一个综援4人家庭平均可获得每月约16,000元的援助金。虽然不是一个很高的金额,但亦不是一般评论的那么低。

1 现时仍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轮候审理的多项综援改善项目之一,便是将最高豁免入息上限大幅提升六成至每月4,000元。

2 在综援制度的家庭总需要,是指这个家庭最高可以领取的援助金额,当中主要包括了标准金额、租金津贴及其他特别津贴和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