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率与应用数学通识

2020年7月26日

前言

早年,有一段时间我会间中为一网上平台编写通识教材。近月,香港失业率上升,每当政府公布失业率统计数字,坊间都有不少评论。看了近日的评论,使我三年多没有编写通识教材的兴致忽然浓厚起来。

香港统计处所公布的失业率

政府统计处计算的经季节调整1 移动三个月失业率,一般在相关三个月的约半个月后公布。刚刚于7月20日公布的,便是2020年4月至6月的经季节调整失业率,而不是6月份的失业率。所谓「移动三个月」,是指每月公布的都是对上三个月的数字,就如刚公布的是4月至6月的数字,而6月16日公布的是3月至5月的数字。一般而言,统计处没有公布每个月的失业率,主要原因之一是在统计上,三个月的统计数字由于样本数目较多,抽样偏差较细,可靠性较高。不过,由于数字是每个月公布,不少人在理解上,反而会误以为是反映每月的变化。以下为近期政府统计处公布的移动三个月失业率,以及有传媒报导过有关2019年12月及2020年1月的单月份失业率:

政府统计处公布三个月移动失业率
传媒报导单月失业率
2019年10月至12月
3.3%
2019年12月
3.5%
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
3.4%
2020年1月
3.5%
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
3.7%
2020年2月  
2020年1月至3月
4.2%
2020年3月  
2020年2月至4月
5.2%
2020年4月  
2020年3月至5月
5.9%
2020年5月  
2020年4月至6月
6.2%
2020年6月  

上表的2月至6月份的单月失业率,我留白了。一是政府不会公布,而我作为问责官员要守规矩,大家可以自行推算。当然亦可以估算一下,7月份的失业率要是多少,才会让下个月中公布的5至7月失业率维持于6.2%、升或降至某一水平?不过,大家要留意上述的数字都是4舍5入,如6.2%可以是6.15%至6.24999…%,所以大家推算的2月至6月份单月份失业率难免会有偏差。

在数学上,当我们比较每一次公布的3个月失业率和上一次公布的数字,并不反映上一个月和再上一个月的差异,而是反映上一个月和再上三个月的差异。举例来说,1至3月的失业率和2至4月的失业率的差异,是反映1月和4月的差异的三分之一。我来解释一下:2至4月的失业率是(2月+3月+4月)/3,而1至3月的失业率是(1月+2月+3月)/3,前者减后者=(4月-1月)/3;而前者是5.2%,后者是4.2%;即4月的失业率相对1月份增加了3%。这就是为何当我们比较前后两段3个月的平均数,会容易出现错觉。就如当我们比较3至5月的失业率(5.9%),高于2至4月的失业率(5.2%),便容易误以为5月的失业率较4月为高,而实际只反映5月份较2月份为高,而非较4月份为高;由于失业率每月波动,故上述比较时便容易产生误会。如果决策者也有这个误会,便有可能误判形势,「断错症、落错药」。但当决策者没有误会,而巿民大众误会,便成了政治的问题。

「保就业」计划与失业率

「保就业」计划的第一期,为合资格申请的雇主提供工资补贴,以其所选的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其中一个月份,计算其可获补贴金额,即补贴当月每名雇员薪酬的一半,以9,000元2 为上限。领取补贴的2020年6、7、8月份的受薪人数不能少于3月份的受聘人数,否则有罚款。

有人问我有何科学证据证明「保就业」计划可以纾缓失业的情况。当然,要达至「科学」水平,便可能要先做个随机控制实验 (randomised controlled trial)。就如救人如救火,做完实验才救人,都已烧死了。6、7、8月份的失业率当然受到很多不同因素影响,而「保就业」计划为雇主提供补贴,以解燃眉之急,承诺在受资助期间不裁员,不少雇主更要重新聘用员工及支薪,才能符合「保就业」补贴的要求。就如所有分析一样,「保就业」计划「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other things being equal, ceteris paribus)可以纾缓6、7、8月失业的情况。就如有一次在立法会,有议员问我怎样证明减低接受服务的成本,会增加服务的需求。在一分钟内,我可以如何回答呢?总不可以叫议员去修读经济学导论,或是解释何为other things being equal。

第二期的「保就业」计划的内容将会在8月份内公布,及后接受申请,希望可以持续纾缓9至11月的失业情况。


1失业情况会受季节性因素影响,如暑假期间会有较多毕业生求职、某些行业在不同季节会有淡、旺季之分而导致人手需求有变化等。季节调整可将这些季节因素影响减低甚至撇除。经季节调整的失业率更能反映失业率的趋势。详情可参阅统计处的每季《综合住户统计调查按季统计报告》的第2部第4节。

2即当月薪酬18,000元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