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承諾


服務 服務承諾
(1) 為殘疾人士簽發登記證
  • 在收到申請和所有所需的資料及證明文件後15個工作天內簽發殘疾人士登記證
(2) 審理持續進修基金下登記成為可獲發還款項課程的申請
  • 在收到申請和所有所需的資料及證明文件後的60個曆日內完成審批工作
(3) 審理向捨身救人者家屬提供經濟援助計劃的援助金申請
  • 在收到申請和所有所需的資料及證明文件後七個工作天內發放中期援助金予成功申請人士
(4) 處理市民投訴
  • 就所有書面投訴,本局會在收到投訴後十個曆日內以書面認收
  • 本局會在收到投訴後三十個曆日內作出詳盡回覆
  • 如未能在三十個曆日內作出詳盡回覆,本局會向投訴人作出初步回覆


申請課程須已在資歷名冊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