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交通津貼計劃起步給43萬人及時支援

政府去年十二月提出「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目的是減輕來自低收入住戶在職人士的上下班交通費負擔,並鼓勵他們持續就業。

經過兩個月來的討論,政府在詳細和審慎考慮過各方意見後,在上星期五提出優化方案,提高了二人和三人住戶的每月入息限額。其後,社會各界就該方案有熱烈討論。本著實事求是、以民為本、急市民所急的態度,以及希望計劃盡早推行讓基層市民受惠,政府爭取主導再提出兩項改善措施:(一)進一步放寬二人住戶的入息限額,由上星期五公布的10,000元,調高至12,000元。這是入息中位數的84%,令那些兩名成員皆賺取最低工資的住戶會有更大機會可以受惠;(二)放寬工時要求,讓每月工作介乎36至72小時的兼職人士,特別是基層婦女及鐘點家務助理等,可以領取每月三百元的津貼。

最新的優化措施使受惠人數增加至43萬多人.較最初的方案增加逾10萬人,政府的財政承擔因而大幅增加超過10億元至48億元。有關撥款申請,今日便會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討論。

我在不同場合多番解釋過,推行計劃中的三個重要原則是:(一)協助更多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士;(二)公帑必須審慎、公平使用,用得其所;(三)這並非一次性的紓緩措施,必須可以持續運作。

我希望市民知道,這是個嶄新的計劃,它規模龐大,將在全港十八區全面推行,受僱和自僱人士都受惠,在多方面都遠勝於原來只屬先導性質的「交通費支援計劃」。

為使有限的公共資源能投放到最需要幫助的人士身上,「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會以住戶為經濟審查單位。這比個人經濟審查更公平、更合理,也是政府所有其他經濟資助計劃的一貫做法。這讓我們可以找出及支援那些最有需要的人士,特別是那些「一個人撐起整頭家」的低收入人士。至於有人提倡住戶與個人經濟審查並行的「雙軌制」,基於上述把有限的公共資源投放到最需要幫助人士的重要原則,我們無法支持。事實上,現時採用住戶審查的優化方案,受惠人數較採用個人審查方式,多近7萬7千人。

我們會參考計劃推行首年的經驗,進行中期檢討,三年後再進行全面檢討。

我在此再次呼籲議員和各界人士,支持方案,讓計劃早日得以落實,讓四十多萬有機會申請的基層市民早日受惠。

2011年2月18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