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工傷及職業病補償金額可望增加

2015年2月1日

民生無小事,政制發展的爭議並沒有影響我們構建關愛共融互助社會的决心。勞工及福利局一直配合香港經濟和社會發展步伐及因應市民需要,不斷致力改善民生和加强僱員保障,實踐特區政府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與方針。

本星期三(2月4日),我將會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三項不大「起眼」但與改善僱員權益息息相關的決議,就《僱員補償條例》、《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肺塵病條例》)及《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失聰補償條例》)合共十八個項目,建議提高補償金額,增幅介乎5.73%至44.44%,而當中有十個項目的增幅超過10%,有關增幅肯定會加強對工傷僱員、罹患上述條例所涵蓋職業病的僱員或人士,以至因工傷或職業病不幸身故的僱員或人士的家屬的保障。

根據2013年已獲解決的僱員補償個案,以及已審批的肺塵埃沉着病、間皮瘤及職業性失聰補償申請個案作估計,每年約有一萬名工傷僱員、職業病患者及身故僱員或人士的家屬可因而受惠。

按照既定機制,三條條例下的補償項目金額會每兩年檢討一次。大部分項目的金額是參照檢討期間由名義工資指數所反映的工資變動及由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所反映的物價變動而調整。其中一些補償項目的金額,例如《肺塵病條例》有關護理及照顧方面的補償及《僱員補償條例》下的每月最低收入等,則參照其他相關因素而作出相應調整。

值得注意是,因應法庭於2013年修訂的指引,我們今次建議把《肺塵病條例》有關疼痛、痛苦與喪失生活樂趣的每月補償金額由3,220元大幅調高至4,650元,增幅達到44.41%。現時香港約有1700名因早年作業環境而患上肺塵埃沉着病及/或間皮瘤以致喪失工作能力的工人,我曾經專程探訪部分工友,瞭解他們在生活上的困難。雖然金錢難以彌補他們的身心痛苦,但今次的大幅調升,至少可以紓緩他們的經濟負擔。

另外兩項同樣有大幅度調升的項目,是因應職業性失聰補償管理局執行聽力輔助器具資助計劃的經驗,將《失聰補償條例》有關首次申請聽力輔助器具的資助限額由12,000元上調至15,000元,並將總資助限額由36,000元提高至52,000元,增幅分別為25%及44.44%。為了加強對職業性失聰人士的保障,我們今後亦會把這兩項過往未有定期檢討的資助限額,納入每兩年檢討一次的既定機制。

我希望在星期三的立法會會議上能順利通過上述建議,令新的補償金額在3月5日起生效,讓有需要的人士得到多一點的保障。

當然,這些工傷或職業病補償金沒有人希望得到,因此我們非常著重職業安全健康的教育和執法工作。在勞工處和職業安全健康局的努力推動下,僱主和僱員的職業安全意識近年已大大提高,但大家無時無刻都不能掉以輕心,要好好做好防護措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