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推新措施加強支援有特殊需要兒童和課餘託管服務

2019年10月06日

加強支援有特殊需要兒童

促進兒童福祉和支援家庭是勞工及福利局的政策範疇之一,而加強對有特殊需要兒童的支援,更是我們近年的工作重點。在兩個多星期前,與特首及社會福利署署長探訪了一間幼兒園,當中重要部分便是了解為特殊需要兒童提供的訓練,以及與數位家長會面,了解他們的經驗和感受。他們的經驗印證了及早為特殊需要兒童提供訓練的重要。

由於及早介入對有特殊需要的學前兒童十分重要,故政府於去年十月將「到校學前康復服務」納入為恆常服務,更剛於本月初(10月2日)把服務名額進一步增加至7 000個,令「到校學前康復服務」在全港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的覆蓋率增至逾八成。

「到校學前康復服務」由非政府機構統籌的跨專業團隊,包括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言語治療師、臨床/教育心理學家、社工及特殊幼兒工作員,為就讀於幼稚園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6歲以下有特殊需要的幼兒提供到校訓練。除有特殊需要的幼兒外,跨專業團隊亦會為老師/幼兒工作員和家長提供專業支援,包括諮詢服務、示範、講座、工作坊、研討會等。

隨着家長和老師的認知增加,經評估後識別為有特殊需要的學前兒童(即第二層兒童)人數亦持續增加。有見於此,政府將會再增加「到校學前康復服務」的名額,以期達致輪候服務時間「零等候」的政策目標。

此外,政府將於2020年初擬透過獎券基金在一些參與「到校學前康復服務」的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推行為期20個月的試驗計劃,為有特殊需要跡象的兒童(即第一層兒童)提供早期介入服務。

視乎試驗計劃評估研究的結果,政府會探討把這個支援第一層兒童的服務計劃與支援第二層兒童的「到校學前康復服務」融合的可行性,即由同一間非政府機構統籌在校內提供兩層的支援。在這個以學校為本的綜合支援模式下,第一層兒童可盡早獲得支援;同時讓已接受「到校學前康復服務」的第二層兒童在取得顯著進步後,繼續接受與他們的實際需要相稱的第一層訓練服務,以便更全面、靈活及持續地支援有不同程度特殊需要的兒童在不同階段的需要。

加強課餘託管服務

另一項我想與大家分享的改善措施,是加強小學階段的課餘託管服務。現時,非政府機構為6至12歲兒童在社區提供課餘託管服務,讓他們得到適切的照顧。社會福利署透過「課餘託管收費減免計劃」為有需要的低收入家庭兒童減免服務費用。

為加強對低收入家庭的支援,關愛基金於2017年10月推出為期3年的「放寬『課餘託管收費減免計劃』下低收入家庭入息上限及增加減免名額試驗計劃」,其中特別增設為家庭收入高於全港相關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75%但並未超過100%的合資格兒童減免三分之一費用。

政府將會建議將關愛基金的試驗計劃恆常化,並就豁免名額、申請資格、資助額等推出優化措施,以及為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童提供額外資助和簡化經濟審查程序等。

本屆特區政府高度關注兒童身心的健康成長,並會繼續推行各項措施改善兒童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