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慢板、爐邊聽雨

2018年5月20日

在安東尼奧·韋華第(Antonio Vivaldi)的《四季(Four Seasons)》手提琴協奏曲,於《冬天》的中段慢板,配上的一句詩詞:「外面大雨淋漓,火爐旁平安地度過滿足的日子(Before the fire to pass peaceful, contented days while the rain outside pours down)。」這個影像再配上手提琴協奏曲,令人神往。可惜,香港居住環境狹窄,對大部分長者來說,以上情景十分虛幻。這個落差,就讓我想起近日的爭議之一:安老院設計的人均面積。

社會福利署於去年六月,成立了工作小組,當中有不同的持份者,包括立法會議員、營辦院舍的非政府機構及私營業界、服務使用者及照顧者等人士,一同檢視現時的《安老院實務守則》、《殘疾人士院舍實務守則》、《安老院條例》及《殘疾人士院舍條例》,一起探討需要改善的範疇及可行措施,讓居住於院舍的老友記,能有尊嚴地生活。

其中,工作小組要討論的,就是調整安老院舍及殘疾人士院舍的法定最低人均樓面面積。我相信對於所有香港人,包括安老院的服務使用者來說,居住空間一定是愈多愈好。不過,在我們探討上調法定院舍最低人均面積,必須考慮周全,以免「好心做壞事」。在社會上及會議中,有建議將現時的6.5平方米最低標準,大幅上調至16平方米。

就如我最近在《2018年撥款條例草案》的辯論時指出,在安老服務問題上,我們正面臨兩大樽頸障礙:土地與人手。我在昨天一個電台節目中亦說到,由於現時安老院服務需求的增加,遠超於未來幾年完成興建的安老院宿位數目,因此雖然我們努力「追落後」,但還是會「愈追愈落後」。所以,我們要「寸土必爭,千方百計」覓地建安老院。

目前正在營運的院舍,入住率都非常高。例如,截至2017年8月31日,津助院舍的全年平均入住率為95%,合約院舍受資助宿位為97%,私營買位院舍為91%,私營非買位院舍則為82%(而非坊間所說的七成)。如果我們調高現時法例最低人均面積的要求,宿位的數目便會下降,下表是反映對私營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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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時約42 000個非資助的私營護理安老院宿位計算,將法定最低人均面積由6.5平方米提升至9.5平方米,宿位便減少15.8%,平均計算,使用率便會上升至97%! 輪候時間方面,不久便會與今天的津助護理安老院「不遑多讓」。當然,這只是統計數字,有部分私營護理安老院現時使用率比較高,減少宿位便會減低收入,亦可能因此而要結業,整體宿位的減幅會遠高過上表的數字。若將法定最低人均面積由6.5平方米進一步提升至16平方米,宿位便減少45%,就算沒有安老院結業,最少有11 000名長者,要遷離安老院!以現時興建資助安老院的速度估計,最少要30多年才能應接到這些長者!這還未計算每年急速增加的安老服務需求。

或許大家以為調升法定最低人均面積只影響私營院舍,事實上並非如此。下表便列出有關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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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將法定最低人均面積,由6.5平方米提升至9.5米,便少了443個資助宿位;若再提升至16平方米,更少了超過4 000個資助宿位,平均計算,要興建多40間資助安老院才能填補這個缺口!要幾多年時間,大家都可計計數了。

結語

當出租公共房屋分配單位的最低人均面積已是7平方米1,我們沒有理由維持一個訂了超過20年的法定院舍的最低人均面積(6.5平方米)。但標準應該是多少,大家便要平衡理想與實際的情況。社會各界人士都想為老人家謀福祉,我希望大家在致力提升服務質素的同時,亦要顧及整體可行性,避免一些本是理想的建議,竟導致已失衡的供求,更加惡化。

1即75平方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