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政策之托儿服务

2018年8月19日

阅读评论文章时,很多时都令我想起胡适先生所讲的「差不多先生」。上星期的网志中,我清楚地引述2003年政府文件说:「香港特区政府不宜透过施政鼓励生育」,偏偏不少随后的评论的标题或内容都说我是要「鼓励生育」。虽然,我已「预先」自嘲「所谓『鼓励生育』和『减低生育的障碍』,虽在概念上不同,甚至可能只有我这些过往做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人,才会『执着』两者概念上的差异。」不幸而言中,不少「差不多」小姐先生都是认为『减低生育的障碍』即差不多是『鼓励生育』。对着「差不多」小姐先生们,我都只有「O嘴」了。

还是谈谈政策吧。

源出自非洲的一句谚语「要集整个村庄之力来教养一个孩子1」,或许听来有些夸张,但我们总不是说教养孩子只是父母的责任。今天的社会制度,小学免费教育,已近乎是世界上所有地方都可以做得到。香港在过往40多年,免费教育便由6年、9年、12年,至今延伸至15年,包括3至5岁的幼儿教育。简而言之,孩子的成长,我们可视之为社会与家庭的共同责任(shared responsibility)。今天家庭仍负最主要的责任,而社会所分担的责任亦越来越大。当然,是否生儿育女仍是由父母决定,而非社会的决定,所以主要教养子女的责任仍是父母的。不过,由于整体生育率下降,每一个孩子的成长,对于未来的社会便会越来越重要,可以说是「一个也不能少」。政府在儿童发展的政策及提供服务的角色,亦应日渐加强。

上星期网志提到「劳福局的未来政策重点之一,是要帮助那些希望生儿育女的夫妻,可以减轻一些日后育儿的压力,让生儿育女的决定是一个有选择的决定」,对于不少夫妻,决定是否生育,有很多考虑,其中一个便是日后如何照顾儿童。虽然今天香港社会要有共识十分困难,但是就香港的托儿服务,「差不多」有了两个字的共识:「不足」,特别是0至2岁的服务,更是「严重不足」。翻查纪录,日间育婴园的名额由1995至96年的「高峰」1 530个,逐年下降至现时的747个,可谓「买少见少」。

社会福利署于2016年12月委托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顾问团队,就本港幼儿照顾服务展开研究,预计约于未来一、两个月内完成。收到有关报告之后,政府会作出有关政策与服务发展的跟进工作。当然,事实上我们未做研究已经知道服务不足的问题,所以物色适合兴建幼儿中心的地方的工作亦已展开,预计未来两年才可以增加300个名额,因此要「追落后」,劳工及福利局和社会福利署还需更加努力。

除了服务量之外,幼儿中心或育婴园的选址亦十分重要。在数十年前,为了考虑环境因素,不少的选址都偏离交通繁忙的地点,当然并不方便家长。时至今天,所有这些中心都有空气调节,不会太受到附近交通的影响。若能方便家长,选址邻近交通枢纽,就如所谓Park and Ride(泊车转乘),应更受家长欢迎。

国际上有关幼儿成长的研究都指出,幼儿早阶段的发展对儿童的长远发展至为重要,所谓「三岁定八十」的一句俗语,套用于儿童成长,虽不中亦不远矣。幼儿的服务,不单是照顾的问题,亦要着重儿童的发展。所以这亦不单是上述服务提供量的问题,未来亦要着重加强服务的质素。

后语

最后,我还是要重复今年3月18日网志的最后两句:「今天,我们已不能单说照顾幼儿是家庭的责任,而忽略妇女因此所付出的代价。加强托儿服务,亦不单是要满足劳工需求,更是要符合男女平等的原则。」那篇网志是从性别主流化和劳动参与率的角度,来看托儿服务;今天是从生育率与儿童发展来看幼儿服务。换言之,不同角度来看,都是要加强托儿服务。

1 英文则是It takes a village to raise a chi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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