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处多项新增的工作

2021年5月16日

前言

在5月2日,即劳动节翌日,我在网志中列举了现届政府多项在劳工政策的工作。我今日换另一个角度,从劳工处多项新增的工作来看劳工政策。

政府承担新增法定产假薪酬开支

法定产假由10个星期延长至14个星期,于2020年12月11日开始生效,雇主可向政府申领发还已支付的新增4个星期的法定产假薪酬。为此,劳工处负责建立及推行全新的「发还产假薪酬计划」(发还计划)。虽然发还计划已外判给代办机构协助执行,但劳工处仍肩负整个计划的管理、监督、政策支援、公众参与、财务管理、项目及系统支援和内部审计等工作。简而言之,执行工作的部分外判了,但责任和督导仍由劳工处负责。此外,有别于其他的资助计划,审批发还产假薪酬款项的申请涉及《雇佣条例》下获取产假薪酬资格及计算的规定,以及不同的雇佣模式。劳工处须按不同情况给予代办机构处理申请的意见和指示,以确保适时处理申请及善用公帑。

外佣政策及支援工作

我在任3年多,外访7次,有4次是参与国际会议(妇女、劳工、残疾人士、社会工作),其余3次都是特别安排,除了一项是与乐龄科技有关外,另外两项都是与外籍家庭佣工有关。一是到柬埔寨推动开拓外佣新来源,另一是到印尼雅加达访问,与印尼政府的高层官员包括劳工部部长会面,就保障在港印尼籍家庭佣工的工作互相交流和加强合作。我原计划到访缅甸开拓外佣来源,以及访问菲律宾马尼拉,就保障在港菲佣的工作互相交流,但因疫情缘故未能实现。

就如我在2019年6月30日网志中所交代,持续加强保障外佣权益是十分重要的。简单而言,虽然现时外佣数目由高峰期的40万因疫情影响而下降至约37万,但仍占现时香港的劳动人口约一成。据政府统计处的人口推算,长远而言,外佣人数会因应需求增加而逐步上升至逾60万。有见及此,现届政府在去年9月在劳工处增加人手成立专责外佣科,处理外佣政策及相关事宜,以及加强对外佣和雇主的支援。在过往16个月的疫情中,外佣科负起多项有关外佣防疫的政策支援、宣传、教育、推动病毒检测等工作。

劳工处须履行《国安法》的责任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九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和防范恐怖活动的工作。对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涉及国家安全的事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香港国安法》第十条,亦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通过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上述的第九条及第十条所提到的「社会团体」,包括根据《职工会条例》(第332章)登记的职工会,而有关职工会的教育、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的责任,便是劳工处的职责。当然,有关的教育、宣传及指导的工作,劳工处须配合特区政府整体的策略和工作,以拟定相应的措施,促进职工会理事及职员对国家安全概念及相关规定的认识;而就监督和管理已登记职工会的工作,便是与劳工处执行《职工会条例》有关。一般来说,职工会的管理及活动必须符合《职工会条例》及其会章的规定。如个别已登记职工会涉嫌违反《职工会条例》,职工会登记局会作出跟进,并视乎跟进结果,不排除可能根据《职工会条例》取消该职工会的登记。职工会登记局的跟进工作不一定在收到投诉时才展开,劳工处有责任根据其掌握的资讯作出主动跟进。这些都可以说是劳工处新增的重要工作。

在此亦顺带交代一下有关劳工处职工会登记局,就处理于2019年底出现如「海啸式」的新职工会申请登记潮的进度。就如我在2020年4月12日的网志中指出,短短在2020年1月至3月期间,收到新职工会的登记申请已多达1 578宗。这个数目相比于2018年的16宗,增幅近100倍。劳工处面对一个两难局面,一方面有责任处理这个海量的登记申请,但总不能调动百倍的人手处理,结果只能中间落墨,作出有限度的内部人手和资源调配以处理有关申请。在2020年接获的新职工会登记申请共有4 289宗,期间完成的新职工会登记为495宗,较过往4年每年平均完成新职工会登记数目急升20倍至62倍不等。有两个大家或会有兴趣的数字:在2020年有247宗撤回申请,但单是今年4月便有64宗撤回申请。这申请「海啸」前所未见,为职工会登记局带来非常沉重的工作压力,劳工处会继续努力处理截至4月底还有的3 450宗申请。已登记职工会的数目已由2019年底的917个,上升54%至2020年底的1 410个。随着新登记职工会数目持续上升,职工会登记局执行《职工会条例》的工作亦需全面提升,以确保所有职工会遵守《职工会条例》。

后语

除了上述3项劳工处新增的工作外,还有多项现届政府才出现的新工作,特别是「工伤雇员复康先导计划」、多项就业支援计划(如「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改善政府外判合约非技术员工待遇1及取消「对冲」2 等,过往已有交代,在此不重复了。

1政府外判合约的政策属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管辖范围,而管理则由个别外判服务相关部门负责。这项改善外判服务中非技术员工待遇的政策研究,由劳工处协助劳工及福利局执行。有关工作亦已完成,于2018年的《施政报告》中作出交代。

2在上届政府,这是政务司司长办公室的工作,现届政府则由劳工及福利局与劳工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