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PDF格式)(《公约》)于2008年8月3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正式生效。《公约》旨在促进、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士充分和平等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促进对残疾人士固有尊严的尊重。
《公约》第35条规定各缔约国定期提交报告,说明为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而采取的措施,供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委员会)考虑。香港特区的报告将呈交中央人民政府,并纳入国家根据《公约》提交予联合国的定期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先后在2010年及2018年向委员会提交首份及第二、三次合并报告(包括香港特区部分)。其后,委员会就合并报告发出问题清单,特区政府已就问题清单作出回应。2022年,委员会审议第二、三次合并报告并发表结论性意见。
支援残疾人士,推动伤健共融,既尊重残疾人士的固有尊严,亦有助维持社会和谐稳定。特区政府的施政方针与《公约》的精神和核心价值一致,并一直在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范畴,与社会各界携手同心,为有不同特殊需要的群组提供服务及便利。特区政府亦持之以恒地优化无障碍的生活环境,让残疾人士在日常生活、个人成长和拓展社交各方面享有平等参与和发展的机会。
香港特区将会就在港履行《公约》提交报告,以便纳入国家即将根据《公约》向联合国提交的第四、五次合并报告。就此,政府已拟订报告大纲,并由2026年5月11日至6月30日展开公众咨询,邀请公众就大纲表达意见及其他可纳入报告的内容/事项提出建议。
咨询期间,劳福局将会联同康复咨询委员会举行公众咨询会,聆听公众人士及相关团体表达的意见。公众咨询会的详情如下:
| 场次 |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第一场 |
2026年5月19号 |
上午10时30分至下午12时30分 |
香港北角渣华道123号 |
第二场 |
2026年5月22号 |
上午10时30分至下午12时30分 |
九龙油麻地众坊街60号 |
注1: 以广东话进行,提供香港手语传译服务。
注2: 以广东话进行,提供香港手语传译服务及粤语/英语即时传译服务
有兴趣人士可于2026年5月15日或之前,填写
登记表格(DOC文字版本),并透过以下方式交回劳福局康复分科,以报名参加上述两场咨询会其中之一:
电邮: uncrpd_consultation@lwb.gov.hk
传真: 2543 0486
此外,有兴趣人士亦可直接透过电邮报名(uncrpd_consultation@lwb.gov.hk)。请于电邮内提供以下资料,以便登记:
| 1. 姓名 | 2. 出席场次 |
| 3.机构 (如适用) | 4. 职位 (如适用) |
| 5.联络电话 (办公室及手提) | 6. 电邮 |
| 7. 如你属轮椅使用者,请注明以便安排座位 | |
名额有限,「先到先得」。所有登记一经提交,均视为成功,恕不另行通知。如名额已满,则会另作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就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提交的首份报告(PDF格式)
回应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就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提交的初次报告(CRPD/C/CHN-HKG/1)时涉及第一至第三十三条须审理的问题清单(DOC文字版)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残疾人权利公约》提交的首份报告的结论意见(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部分)(完整版本 - DOC文字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就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提交的第二、三次合并报告 (PDF格式)
就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提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残疾人权利公约》提交的第二次和第三次合并报告有关的问题清单的回应 (CRPD/C/CHN-HKG/2-3)(PDF格式)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残疾人权利公约》提交的第二次和第三次合并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部分)(完整版本 - PDF格式)及中国代表团关于审议结论性意见的立场文件(PDF格式)